
5月21日,郑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,市长赵建才表示正在研究组建郑州市住宅投资公司,承担郑州市住房的社会保障功能,不以营利为目的,主要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以及城中村改造,“干的是原来开发商不愿意干的事”。
消息一出,立即引起了多方关注,虽然此举有利于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和平抑郑州持续上涨的房价,但也有专家指出会造成市场混乱,市民则更加担心新的垄断产生。那么保障性住房究竟应该采取何种模式?由政 府出面组建公司建设是不是唯一选择?本期三味聊宅邀请您共同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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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瑞典,住房建设就包括政府直接投资。地方政府所有的公房公司组成的协会在瑞典称为SABO,它管理全国的公有住房,所建住房16%左右归协作团体所有,其余归地方基层自治体所有,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。
在日本,1981年成立了住宅都市整备公团。公团为非营利性质,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,面向全国居民提供住宅。公团主要职能是以中心城市为主,以中等收入阶层为对象,直接建造低成本住宅,向中等收入家庭出售、出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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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以公司名义出现了,还谈何不盈利,把地价比的这么高,是否会造成近水楼台先得月,建安成本才几毛啊,越看越乱套。先把你经济适用房做好再说吧。
不知道呢
拭目以待吧
这种东西在国外可能会实施下去, 在中国? 那是某些人产生个人利益的工具 房管局的人说有监督,谁呀? 你吗?别开玩笑了,你自己干净吗? |
我呸你脸 在瑞典可以 在日本可以 但在这里行不?
前一段还有某个开发商爆出利润40%用于灰色交易,你房管局占多数少?
又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..........
呵呵,不在火上浇油了。
不倡导
是好事
可要是由政府主导的话...........
可是国外的都能弄好
好事到中国怎么就办不好呢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