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肇事车车主与肇事司机并非一人。在面对媒体采访时,肇事车车主竟说出“不就是赔钱嘛”这样的话,并声称自己是检察院的。发生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,检察系统竟会有这样“毫无人性”的人,江苏省检察院徐安检察长看到新闻后,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查找这位车主。昨日下午,记者见到了肇事车车主,他叫王云刚,系江苏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位副处级干部。
“我当时不在现场。”王云刚说,“我不了解车祸到底是个什么样子,更不知道会死那么多人。”王云刚说,后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就说出了那样的话。直到次日早晨,他才从媒体上得知,车祸死了5个人,“我非常痛心。”“这辆车,我早就卖给张明宝了,只是一直没有过户,现还登记在我的名下。”王云刚说。
检察院副处长 否认说过“不就是赔钱吗”
昨日事故发生后,有媒体报道,原车主王云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“不就是赔钱吗,反正他有的是钱”。此事引起网友的愤怒,许多网友呼吁人肉搜索王云刚。
昨天下午,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媒体通报会,王云刚出面澄清了一些传言。他是江苏省检察院的一名副处级工作人员。
“张明宝确实是我朋友,但我们之间的关系一般。”王云刚说,“我是2008年7月份买的这辆车。当时买车钱不够,贷款了5万元。”在开了两个月后,王云刚把车以27万余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明宝,没有亏一分钱。
“他钱不够,先给了我10万。”王云刚说,因为是朋友关系,他和张明宝之间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,欠款也没有写任何字据。至今剩下的17万王云刚还没有拿到手。
2009年5月下旬,王云刚把银行的贷款还清,他和张明宝约定在7月2日办理过户手续,但没想到仅仅差了一天,张明宝就出了如此大的事情。
王云刚承认,由于车还没有过户,在民事行为上,他要承担连带责任。但他否认当时说过“不就是赔钱吗,反正他有的是钱”。
王云刚说:“当时这名记者电话采访我,问这名肇事司机是做什么的,发生这么大的惨案,他有没有经济能力赔偿。我回答说:‘根据我对他的了解,他做了十多年的土建生意,进行经济赔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。’”
去死!




